国家工商总局起草的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》引起了网民和商家的极大关注,相关问题也引发了一系列争议。昨日,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终于正式公示,“个人开网店需实名登记”的要求被写入办法。公众可在4月21日前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。据悉,这一影响网络经济发展的管理办法有望在今年内正式颁布实施。
一直以来,网店经营者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都是争议的焦点。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这个办法,网络商品经营者被定义为“通过网络销售商品的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。”其中要求“自然人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,提交姓名、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。符合登记条件的,依法办理工商登记。”
记者注意到,上述条款要求个人开网店必须实名登记,但并未强制要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个人办理工商执照。昨晚,听到这个消息的网店经营者闫先生松了一口气。“拿到一张照片,将意味着和实体店一样,有资金门槛和专门的经营场所,还要缴纳各种税费。如果想在互联网上微利经营,那就难了。”
网络交易和网店的管理,在中国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。2008年7月,北京市工商局有意将电子商务纳入监管,制定了《关于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的意见》,要求个体网店必须拍照。但之后,这一规定不仅遇到了“执行难”,而且有专家提出,这一规定会影响网络经济的繁荣发展,影响中小企业家的生计,不符合网络经济发展的要求,导致这一规定至今仍处于尴尬境地。
实名登记将有效提高网络交易的“可信度”,大大减少各类网络经济案件和不诚信经营行为。根据征求意见稿,不仅个人要实名注册才能开网店,而且已经办理执照的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,都要在显著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中公布的信息,像淘宝这样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“审查经营主体身份”。
“工商部门之所以考虑实名登记制度,是为了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诚信缺失的问题。”据记者了解,目前淘宝等大型网商早已实行网络实名登记制度,通过与公安部门、银行联网,对网店经营者的账户信息进行核实。Dangdang.com、Joyo.com等大型网站也已注册为企业实体。但目前大部分中小型网络交易平台都不要求卖家实名注册。
征求意见稿规定,“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,以及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,应当备份并保存两年以上。”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,保护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。网络提供者还必须建立消费纠纷解决和消费维权的自律制度,电子购买凭证或者服务凭证可以作为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依据。
昨日,淘宝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目前的意见稿中,可能还存在一些执行上的困难。比如没有明确什么样的网店要办理营业执照。张艳萍高级分析师o